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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的法院的法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多数是哪个学校毕业的

上海政法学院
你好!北京大学。如有疑问,请追问。

2,谁知道上海法院一般在每个月的什么时候受理经济纠纷案件

1、没有这个说法2、法院在工作日所有可以受理的案件都会受理3、不会分类分时间受理
上班时间都受理。
作为民事经济纠纷,原告方是有权撤诉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原告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即可。

3,请问在上海法官一般是如何强制执行探视权的

探视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在探视的过程中对孩子不利,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视。
你好!对方主张探视权还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也要上门给你做工作的。尽量不要强制,否则对小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打字不易,采纳哦!

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哪

松江区法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0号电话:021-67735555
案件受理大厅前台的法官还是临时工,就是故意刁难你,在该法院审判的案件,所有资料该法院都有,还要当事人再提供一份,这不是浪费司法资源,用以前的话说就是本本主义,官僚主义。

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在过了上诉期和给付期后,可申请执行(最后收到判决的日期算25天)。判决执行的话需要法官在判决书上签字,打电话给法官呗,到期了再去法院,去早了也没用。在判决生效后两年之内申请执行。
在青浦坐松青线,到嘉松南路林荫新路站下车,到马路对面的佘山地铁站坐9号线,在嘉善路站下车,5号口出,350米左右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法院认为抵押行为有效但判决如下中未书写优先受偿有何潜在不利

1、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中一般需要明确:请人民法院确认....抵押行为有效,原告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2、起诉状上的请求在判决书上写上“如被告不履行债务,原告有权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你的这种说法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因为法院判决书的判项必须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来做出,法院可以在事实认定部分确认该等抵押有效,但不会在判项中做出你所要求的说明。3、请问有何风险?我该如何再据理力争?这个问题其实比较简单,如果是房产抵押,一般会有抵押登记,如果被告拒不清偿借款,可以及时依照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再据理力争了。
即便判决书没有写“如被告不履行债务,原告有权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抵押的事实存在,你应当优先受偿,如果你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看抵押物的财产性质,如果属于是不动产或者正在建筑过程中的建筑物,则是遵循“登记生效主义”的,未登记,抵押权不生效。 如果抵押物不属于不从产或者正在建筑过程中的建筑物ude范畴,则采“登记对抗主义”,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抵押合同一经签订,抵押权即告生效。

7,开庭时法官会问离婚当事人哪些问题

文章导读:离婚诉讼中,到法院开庭时候,法官(审判员)会问哪些法律问题?离婚案件当事人需要如何应对法官的提问?开庭审理前又该准备哪些答案应付法院的开庭?参加离婚审理应注意什么?离婚官司必答技巧。主题词:上海离婚律师,法官提问,如何开庭,离婚问题和答案,离婚开庭技巧,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文: 很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都非常关心,一旦法院开庭审理,法官会问我哪些问题?我该怎么答复法院才是对恰当的?我们经常接到类似的离婚法律咨询。离婚 对此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在法院开庭前您需要和你的离婚律师做一次深入交谈,把所有法官可能提出的问题做一遍演练,如果有不会答复的问题,可以让律师事前给您答案。不要到了庭审中猝手不及,慌慌张张,可能会使你陷入被动局面,甚至律师和当事人本人的说法大相径庭。上海离婚律师 虽然您请了律师代表您,律师可以帮助您答复很多离婚法律问题,但有一部分问题,很多法官会要求当事人本人作出答复,何况离婚案件律师代理属于一般授权,即律师不能代表当事人答复处分人身性权利的问题。当然法官的问题并不是无迹可寻,茫无目的提问的,一般来说沈律师认为法官最喜欢问以下问题:离婚问题一:离婚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对策:答复身份证上的信息,这里注意的是身份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不同的,还要告知法院实际居住地址。离婚协议书问题二:对离婚的态度,或者是否同意离婚?对策:答复同意离婚,或者不同意离婚 问题归结:这个一个被告答复的问题,但很多被告都会附加同意的条件,比如孩子归我,我就离婚,房子归我,我就同意离婚。这种答复是不被允许的,只能答复同意或者不同意,如果您觉得要附加条件的,可以在调解时候提出。离婚法律咨询问题三:双方何时认识,恋爱、结婚、有无子女,子女年龄?对策:必须记得结婚登记时间,子女姓名,出生年月,如果双方对恋爱时间有争议的,其实这种争议并不重要。问题四:双方婚后感情如何? 对策:按实际回答,原告可以说去年开始双方争议较多,感情开始不和。或者结婚后双方一直感情不好。被告可以说我们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的说法),或者说同意原告说法(同意离婚的说法)。问题五:双方有无分居?对策:要记得自己的分居大致时间。问题六: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什么?对策:具体问您的离婚律师该如何答复,该问题的答案比较复杂,建议您的律师事前帮你组织好。问题七:你们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对策:如果是原告,答复不能和好。如果是被告不想离婚的,答复有可能。问题八:和好的方案是什么? 对策:这个问题是针对被告的,被告要想好如何和好,不要一方面说不同意离婚,要求和好,另外一方面又没有和好的方案。问题九:结婚后有哪些共同财产? 对策:可以从房产、存款、股票、车辆、股权、家具电器方面一一阐述。注意不要把婚前财产混淆其中,特别是房产方面。问题十:结婚后有共同债务吗?对策:如果对债务有异议的,大可以不承认,让债权人另案处理。问题十一:有共同的债权没有?对策:就是问有没有借款给亲戚朋友。和上面的问题是相对的。 问题十二: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你对孩子的态度如何?或者问孩子归谁抚养?如果孩子归对方,你给抚养费给多少?或者如果孩子归你,你要对方多少抚养费? 对策:同样的,只能答复要抚养权还是不要,不要附加类视房子归我,我就要孩子,记住法院审理的是婚姻,不是用孩子作为筹码谈判,这个可以到调解时候谈。这里的抚养费是按月计算的。可以理解为每月多少。问题十三:你愿意给对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吗? 对策:这是被告不同意离婚,要求和好下,法院对原告的提问,如果答复愿意的,那么原告必须撤诉,或者法院调解和好。问题十四:你认为原告在诉状上写的内容/事实是否属实?对策:这是在开庭一开始提问被告的。如果认为不属实,可以指出哪里有问题。问题十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离婚案件应当调解,你是否同意法官主持调解?答复:同意或者不同意。有了这些问答,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您可以在离婚诉讼庭审中游刃有余,从容不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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