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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哪里登记收养

1、中国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这与婚姻登记不同,主要考虑收养登记数量比婚姻登记少,政策性强,收养登记机关设在县以上民政部门比较合适。根据被收养人的种类,我们又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这样规定例于收养登记机关了解弃婴和儿童的情况。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2、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必须亲自到被收养儿童户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指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手续。

2,领养孩子去什么地方领养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领养可以去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监护人以及确有困难的父母处领养,领养需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各位哪里可以领养狗狗就是专门的领养机构或部门因为我发现网

南京平安阿福符合一定的领养手续 可以领养 那边有许多需要关爱的狗狗
你是不是武汉的撒,如果是的话,你可以去看看得意网啊,里面有很多帖子,都是说免费领养狗狗的哦,
领养狗狗是不需要空运的。通常各地都有领养的狗狗的地方,而且都是免费的,只是需要你对狗狗好就可以了。 如果真正去买狗狗的话 也不需要空运,空运是既昂贵又不安全。也有很多陆地运输,一般价格都可以接受。 建议就地取材,不见网上交易活物,如果出现问题说不清楚(如狗狗没打疫苗 在运输途中或者刚接手感染了犬瘟 那这个就说不清了 没必要冒这么大风险)

4,中国领养法不是社会福利机构孩子可以领养吗

办理程序如下: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二、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构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检查证明。三、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等证明
反正他不是中国人 交不交和他没关系
礼包不能用金子,只能用点数,冲前以后不能换金子啊

5,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登记机关在不同情况下指的是不同对方的民政部门。民政部颁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三条就规定了四种情况: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人的体检只要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可以了,没有严格的规定,但一般在在收养登记机关所在地体检,便收养登记机关复核。收养申请书是固定的格式,可以到民政部门领取表格式申请书填写。

6,抱养抱养需要去什么基构

一、收养程序怎么走1、申请(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2)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2、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3、登记(1)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4、公告(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2)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二、收养子女应到哪个机关登记收养法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抱养的话需要有一定的年龄限制。然后去公安局。
卫生
要是那种爱心机构送养流浪宠物的
抱养应该需要到民政机构或者福利院去办理吧。

7,收养登记应当向哪个机关申请办理

《收养法》第l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fl起成立。”民政部颁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上述规定表明,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必须办理收养登记,这一登记程序为收养子女的必经程序。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应当是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各类收养的具体登记机关是:①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②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孤儿的,在弃婴或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③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④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经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公证。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如果是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 如果对方下路不明的话,也可以通过登报发公告,或者委托律师发律师申明。

8,办领养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单位 街道 所在管辖派出所出具【已婚 无子女 并且40周岁以上】证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户口簿到民政局【孤儿院】办理。然后再到所管辖派出所登记户口《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和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能有子女的情形。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子女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送养子女的生父母,须双方共同送养。 2、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 4、第十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的,须夫妻共同收养。 5、第十一条规定:收养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具体程序: 1、收养登记 第十五条1款: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a、办理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缉拿户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做监护人的,在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 b、具体程序 (1)申请 (2)审查 (3)登记 2、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并不是收养的法定形式要件,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 a、收养协议 (1)订立收养协议的当事人均需符合收养法的收养成立的条件; (2)收养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收养目的、收养人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养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以及双方要求订立的其他内容。 (3)收养协议的形式为书面协议。 b、收养公证 (1)当事人要求办理时,才依法办理。 (2)办理时,公证机关应当就对申请收养的当事人条件和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 (3)收养公证的文件由公证机关保管。
收养孩子,必须要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 具备收养条件的,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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