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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八级伤残军人的一次性补助应在部队领取多少

把你的军残证交给当地民政部门就可以了

2,我是一名农村老退伍军人左手食指在修理火炮时去了一节能否办理带伤

你当时退伍的时候应该办理,按月会发补贴,而且八一和春节有慰问金,坐全国所有公交车免费,坐长途汽车,火车半假,现在你退伍多年怎么证明是在部队受的伤,你好像说有医生证明,但是无法辨别真伪,很难补办军残证
应该能吧,不确定。

3,临沂08年8级因公军残退役安置政策

我是07年退的,我们是08年12月份考的,你是属于区,县,还是市里的.他们考试范围都不一样.市里的考试范围是高中,初中的语文政治,时事政治.你可以具体到你档案所在的民政局问一下考什么.档案加分一般是军龄每年一分,党员一分,嘉奖一分,优秀士兵三分,三等功5分,只取最高的一个奖励分.比如你有三等功和优秀士兵,只加三等功的分.我只知道正常自谋职业义务兵1万五,服役期每加一年加1000元,三等功加一千,二等功加2000.也是只取最高奖项.伤残的有什么规定我就不知道了.就知道这些了,你可以去问问档案所在的民政局,祝你好运了,战友.

4,我已辞职而且又是八级军残这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中有明确规定: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5,盐亭县户口在绵阳市住院看病能享受二次医疗补助吗

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中心办理。“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流程: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如果一年内累计的门诊、急诊费用,职工不到2000元、退休人员不到1300元,由参保人员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如果在自然年度内达到了起付线以上金额,就可以适用大额医疗互助制度二、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三、住院费用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时报多少?如果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较多,超出了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的费用将按大额医疗互助的有关标准报销,即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一年以内,大额医疗互助的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10万元。
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康复待遇  (一)医疗待遇  1、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按照标准报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由用人单位支付。  3、交通食宿费。按因工出差标准。用人单位支付。  (二)、停工留薪及康复待遇:  1、辅助器具费,国家规定的标准报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3、生活不能自理的,享受护理待遇,按实际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本人受伤前收入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工资的300%计算;低于60%的,按60%计算。  (二)伤残津贴。  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70%,六级60%,按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五六级是指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三)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生活大部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死亡待遇  1、丧 葬 补 助 金6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供 养 亲属 抚 恤 金配偶每月40%,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本人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一 次 性工 亡 补 助 金48个月 (泸市府发发[2004]19号)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6个月  供 养 亲 属 抚 恤 金配偶每月40%,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本人工资  五、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10个月。  川府发[2003]42号①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②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③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④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所抚恤金由省劳动保障厅行文调整;保留劳动关系人的五六级伤残津贴随用人单位工资增长幅度调整;

6,军残八级一次性补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八级伤残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 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  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  受害人因受害经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  (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退休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  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  三、 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  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护理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人员为1人  (二)护理时间。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认。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请求赔偿今后护理费的,可以按照其定残时的实际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差额年限计算护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长不超过20年。已判付安装功能性假肢费用的,不考虑今后护理费。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五、营养费  必要的营养费是指受害
是不是发错吧了

7,退休职工医保的二次报销是怎么回事

二次报销分2种:第一类形势是不是所有人都有·部分国企有钱的单位才有这类二次报销(属于国家鼓励单位自愿出钱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办理)··我母亲单位虽然是国企但穷所以就没有···我家属是公交集团的就有退休二次报销这一般跟你单位有关系··所以你需要咨询你退休单位管退休医保的负责人··问问你们企业能不能有二次医保报销···普通退休一般就是凭医保卡该怎报还怎报··二次报销一般哪单据去单位报销。还有一类是部分地区给于一些指定人或指定大病可以二次报销(有的普通人也可以)但这样的地区是少数。总之不管是哪类你都需要咨询你当地相关退休部门就清楚了
退休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二次报销申请人需携带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报销。扩展资料二次报销申请人需携带住院病人、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二次报销。2014年1月1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这一新政从1月1日起实施,惠及414万人。北京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可享“二次报销”。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二次报销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由公民所在单位予以报销。以济南为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济南市职工医保启动二次报销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规费用,经医保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2的部分可以享受二次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0%;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1.2万以下和40万以上的部分不报销。二次报销政策面向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和门规费用中,只要是经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大于1万2就能享受二次报销,无论费用是发生在外地还是本地。扩展资料:医保的分类:当前,我们国家的医保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居民医保,第二就是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不存在补缴,职工医保存在补缴一说,但如果是超过3个月以上的补缴,只能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居民医保是采用一年一交的方式,交一次管一年。一般是在每年的9-12月缴费,下一整年度享受全年的医保待遇,如果上一年度没有交,则不会享受待遇。但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有些地方规定如果在上年忘记缴纳了当年度的医保,也可以采取再次缴纳的方式补缴,但不享受财政补贴,要自己出“全款”;同时有些地方享受待遇的时间也要受影响,从缴纳之日起的3个月后一直到年底,在此期间享受医保待遇。另外一个方面,居民医保是不参考缴费年限的,不会因为年限交的多待遇就多,更不像职工医保一样缴纳到一定年限后可以不再缴费终身享受待遇一说,简单来说,它是活到老交到老,不存在补缴这一概念。而职工医保就完全不一样了,它与养老保险一样,是有退休这一说的,只不过退休条件比养老保险要更加苛刻,一般至少要满足缴费缴费25年后方可办理退休,因此才会有那么多人在退休时因不符合退休条件而一次性补缴,这也是政策予以支持的。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二次报销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当地的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据了解,大病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职工患大病时,企业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按照本规定及时提供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的来说,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标准如下: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拨付起点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具体拨付起点由各地确定。职工大病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拨付起点以下部分,个人自付10~20%,其余由单位负担;医疗费用在拨付起点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拨付起点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不低于75%,个人自付10~20%,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不低于80%,个人自付8~10%,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超过10000元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拨付不低于85%,个人自付2~5%,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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