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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剥离的定义

1、国有企业改制时剥离其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其子公司仍然属于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但是与股份公司没有关系。 2、国有企业控股子公司自己招工的合同制工人属于企业的劳务工,不属于国有企业职工。

2,资产剥离什么意思举例说明一下

所谓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剥离并非是企业经营失败的标志,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选择.企业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可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同时剥离还可以使企业资产获得更有效的配置、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 例如: 中远增持众城股票成为第一大股东之后在公告将众城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众城外高桥发展有限公司转让给中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4633万元.该公司账面资产总值4462万元,负债1843万元,账面净资产2619万元,评估后,资产总值4933万元,负债1844万元,账面净资产3088万元,重置成本法,该公司97年1-6月份税后利润为4.5万元.

3,如何在资产重组时剥离资产哪些方式

资产剥离就是公司将一部分质量较差 ( 或较好 ) 的、不适合经营的资产出售给第三方 ( 或作为出资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 这些出售 ( 或出资 ) 的资产可以是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 , 也可以是整体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剥离方式主要有向其他公司出售资产、管理层收购、职工持股计划以及与其他公司共同设立股份公司等。

4,企业资产如何进行合理的剥离

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剥离并非是企业经营失败的标志,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选择。企业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可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同时剥离还可以使企业资产获得更有效的配置、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司法实践中应区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加以处理:1、对于剥离企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新企业无偿使用原企业财产,使原企业已成为“空壳”的,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对于因原企业的债务而引起的诉讼的,应将原企业和剥离后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并由二者共同承担。2、对于剥离企业采取租赁形式有偿使用原企业财产的,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原则上应将老企业和剥离后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并共同承担债务。但这种形式的剥离所采取的财产有偿利用形式,是以新企业支付老企业退休工人工资为前提的,并且剥离的企业一般都有重新搞活的希望,现行的剥离企业大部分都采取这种方式,因此从审判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出发,审判实践中,在依据有关法律确认原企业和剥离企业共同负担债务的同时,应采取对新企业慎用财产保全,促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分期偿还的调解协议等措施,以保证剥离企业拥有宽松的生存空间和喘息机会,通过提高经济效益使其增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保护更多债权人的利益。3、剥离企业采取银行转贷有偿购买原企业财产,并办理了国有资产划拨手续或其他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应确认新企业有偿取得了老企业财产所有权,剥离企业具备了独立财产的法人构成要件,视为成立新的法人,剥离后企业按照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对原企业债务不再承担责任。4、实践中还有一种近似于企业分立的情况,在剥离经营中也有体现,就是老企业拿出一部分资产作为成立新企业的投资,老企业与新企业间存在一种隶属或投资控股关系。这是一种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经营行为,投资成立的新企业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只要在工商部门取得法人资格,那么就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有关规定(省高院《关于经济审判中若干适用法律疑难问题的解答》第4条),新企业不应承担老企业的债务。但对于老企业将超过50%的财产作为投资的,使原企业基本属于“空壳”状态的,应认定原企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非法转移财产,对老企业债务则应由新企业共同承担。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11-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银河注册送38元官网公布为准。

5,资产剥离的英文怎么说

资产剥离下的利益输送benefit transfer under divestiture资产剥离下的利益输送benefit transfer under divestiture
1、国有企业改制时剥离其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其子公司仍然属于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但是与股份公司没有关系。2、国有企业控股子公司自己招工的合同制工人属于企业的劳务工,不属于国有企业职工。

6,资产剥离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所谓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那么你对资产剥离有多少了解?下面由我为你详细介绍资产剥离的相关 法律知识 。   资产剥离的基本含义   从根本上说,剥离是将企业的一部分出售给外部的第三方,进行剥离的企业将收到现金或与之相当的报酬。在一个典型的剥离中,购买者是一家已存在的企业,因此不会产生新的法律实体,对购买者而言,实际上是购并了一家公司或购买了一些资产。被剥离的资产一般以下列形式出现:   (1)具法人地位的子公司;   (2)无法人地位的按地区、产品分类的部门、分公司或生产线。   由于目前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政策背景,对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的资产剥离可以这样定义:资产剥离通常是为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或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公司将其现有的某些子公司、部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出售给其他公司,并取得现金或有价证券的回报。被处置的资产可能是不良资产,也可能是优良资产。   资产剥离表面上看是资产的一进一出、对等交易,公司资产总量并没有减少。但其对公司的紧缩作用主要表现在业务的紧缩上。公司如果想剥离电视机行业的业务,就可以把生产电视机的子公司、部门或与电视机生产有关的所有固定资产与辅助设备都卖给 其它 公司,回收的资金用于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   剥离与购并业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例如,在购并业务完成之后,收购方公司可能采用剥离的方式出售部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或业务,以取得所需要的现金回报;也可能会通过剥离公司原有部分资产或业务的方式,来避免受到反托拉斯法的起诉;有时还可以通过剥离的方式来纠正一项草率的、甚至是错误的收购业务;在目标公司受到来自于其他公司的收购威胁时,可能会采用剥离掉所谓的“皇冠上的明珠”,来抵制收购方的收购意图。尽管剥离和收购两种业务之间存在着上述种种联系,且两者之间也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但是我们不应简单地把剥离看作是购并的反过程。与收购和兼并相比,剥离通常有着不同的动因和不同的目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分析手段和实施 方法 。   一些公司在新兴产业领域投资,希望凭此在新的领域中发现与公司已有业务产生联系的市场机会或者分散投资风险。但这些公司总部自进入新的领域后往往在管理上感到力不从心,于是通过资产剥离可以把这些领域中的资产转售给其他更有专业管理 经验 和水平的公司。   剥离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剥离是否符合公司的意愿,剥离可以划分为自愿剥离和非自愿或被迫剥离。   自愿剥离,是指当公司管理人员发现通过剥离能够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资产的市场价值产生有利影响时而进行的剥离。   非自愿剥离或被迫剥离则是指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构以违反反托拉斯法为由,迫使公司剥离其一部分资产或业务。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在兼并与收购活动中,政府可能认为兼并后的公司将在某一市场上造成过度的垄断或控制,损害公平竞争,从而要求公司剥离其一部分资产或业务。   按照剥离业务中所出售资产的形式,剥离又可以划分为出售固定资产、出售无形资产、出售子公司等形式。   出售固定资产是指仅出售公司的部分厂房场地、设备等固定资产、与生产某一产品相关的全部机器设备等出售给其他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比较少见,但如果一个品牌很有价值,而收购方开出的收购条件非常诱人时,卖家也会考虑出售;出售子公司是指将一个持续经营的实体出售给其他公司,这时被剥离的对象不仅包括产品生产线,而且还包括相关的职能部门及其职能人员。   相关阅读:   资产剥离的缺陷   1.分部处置的 会计处理方法不合适。   首先,分部处置不同于单项或部分 资产的处置,将分部处置作为 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处置是不合适的。   其次,将分部处置作为投资处置也不合适,分部处置与投资处置尤其是子公司的处置具有相似之处,但两者却存在明显的区别: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对外签订协议和承担债务的能力,而分部却是企业内部的一个部门,不具有法人资格。   2.对 资产剥离损益的会计处理不合理。中国现行会计实务中,将 资产剥离包括单项 资产处置和分部处置所产生的损益均作为“营业外收支”处理,在损益表中则将众多不同性质的非经营性和非常性损益笼统的归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项目,这是不合理的。   因为,在中国的 上市公司中的非经营性和非常性损益即营业外收支项目繁多,除 资产剥离损益外,还包括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清理损益等。   如果在损益表中笼统地将这些不同性质的非经营性和非常性损益列入“营业外收支”,投资者难以根据公司所提供的损益表对各种非经营性和非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做出合理的判断,从而使财务表缺乏应有的相关性。   3.未将分部处置信息和继续经营信息加以分别揭示,难以满足投资者和其他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要。分部处置属于企业重大的 资产处置行为,对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 现金流量必将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从企业做出分部处置的决定起,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必须了解此项分部处置将对企业未来的经营收入、 经营成本、经营税收和经营利润的影响以及所导致的 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化和 现金净流量的影响,并需要不断了解分部处置的进展情况和分部处置本身对企业净损益的影响。   而在中国现行的财务报表体系中,未将分部处置信息和继续经营信息予以分别揭示,投资者无法了解分部处置给企业带来的上述影响,难以满足其信息需要。

7,资产剥离是什么意思

所谓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剥离并非是企业经营失败的标志,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选择。企业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可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同时剥离还可以使企业资产获得更有效的配置、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 例如: 中远增持众城股票成为第一大股东之后在公告将众城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众城外高桥发展有限公司转让给中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4633万元。该公司账面资产总值4462万元,负债1843万元,账面净资产2619万元,评估后,资产总值4933万元,负债1844万元,账面净资产3088万元,重置成本法,该公司97年1-6月份税后利润为4.5万元。

8,资产剥离如何记账

同时,a 公司为实现多元化经营,也拥有与照相器材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生产性子公司。为重组上市,a 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将与生产经营照相器材无关的子公司与一部分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剥离出a 公司,同时减少a 公司500 万元人民币的实收资本,作为b 公司投资的实收资本,a 公司的原股权结构保持不变,b 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与a 公司相同。  假设:a 公司实收资本为3 000 万元。具体剥离数据为:流动资产1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800 万元;流动负债50 万元;公司的资本公积为100 万元,盈余公积为150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0 万元。在履行完相关的减资程序后,a 公司应作会计分录为:  借:流动负债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资本公积           100 万元    盈余公积           150 万元    未分配利润          100 万元   贷:流动资产           100 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         800 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而发生的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存在纳税调整问题。

9,资产剥离的特征

中国上市公司资产剥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进行剥离的上市公司几乎都有政策背景,其控股股东大都是国家股的持有者,同时也是上市公司的原上级主管或行业主管。虽然也有民营上市公司进行资产剥离的,但为数极少,这就给资产剥离罩上了一层浓重的“官办”光环。2.进行剥离的内容包罗万象,既有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也有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既有单项资产,又有整体资产。总之,几乎所有资产科目都可以参与剥离。3.剥离的银河注册送38元的支付方式丰富多样。银河注册送38元的支付方式除了现金方式外,还有承担债务方式和债权支付等方式。承担债务方式就是资产配负债的剥离。具体方式是将上市公司资产的一部分或其整个子公司连同它的负债一并剥离掉。差额部分买卖双方一往来款的方式解决。这种方式的特例是资产配等额负债的剥离。对购买方来说是零支付。其好处是能够迅速减轻总资产规模,减低资产负债率,而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不会改变。这种方式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运用的极为普遍。债权银河注册送38元的支付方式一般发生在上市公司资产或股权出售的目标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债权人。目标公司用债权购买上市公司剥离的资产。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用剥离出去的资产冲抵了债务。4.剥离中关联交易盛行。由于中国的证券交易市场正在逐步完善之中,国有股一股独大,再加上资产剥离中寻找合适的购买方和确定合适的价格很困难,交易成本很大。相比而言,与控股股东之间是易于进行的。价格和支付等条件上也能得到控股股东的关照。交易成本相对较低。因此,上市公司的资产剥离有很多都是关联交易。

10,资产剥离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在资产剥离中,购买者通常是一家已存在的企业,因此不会产生新的法律实体,对购买者而言,实际上是吸收合并或收购。被剥离的资产一般以下列两种形式出现:具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无法人地位的按地区、产品分类的部门、分公司或生产线。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应分别被剥离资产的形式不同而有区别。当进行剥离的企业出售的是其控股子公司时,应根据收到的现金(或其他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若被剥离的资产为企业内部的无独立法人地位的部门或产品生产线时,则应视为资产处理,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进行核算,清理中的净损益,列入“营业外收支”。而且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取决于企业的市场经济形式。市场经济形式不同,会计处理也大相径庭,贵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市场经济形式,在以下的论述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处理:1.国有企业,国家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涉及被剥离项目的资产转移或者经营职能的改变,将有关项目无偿转交给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经办的会计核算,借“实收资本—国家资本”、“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或者是借“盈余公积”,贷“固定资产”。将有关资产有偿移交的会计核算,企业如果将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实际上是对单位固定资产的出售,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进行核算,清理中的净损益,列入“营业外收支”。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企业的资产剥离的会计处理和资产交换方式息息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必然是一个追逐利润的过程,资产交易作为公司的一种市场行为,当然也不例外,资产交易的方式主要有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和资产置换4大类,而每一类又表现出不同的交易动机。从单个企业资产交易的角度来看,其具体交易动机又会表现出不同的形式,而且大多数资产交易的动因不仅局限于一个因素,而是由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关于股权转让,从转让主体上划分可以是股东将自己对该公司的股权转让,也可以是企业转让自己对外投资的股权,但若续前一问题进行分析,应该是股东转让自己股权,算不上企业的整体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一套完善的股权转让程序:如股东会决议、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和收取股权转让款、注销和签发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等。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按照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税法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而发生的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存在纳税调整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转销了“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项目,应经过税务机关核准,并按规定计缴所得税。【例】a公司为主要生产照相器材的公司,其投资的子公司也多为与生产照相器材或与其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有关的公司。同时,a公司为实现多元化经营,也拥有与照相器材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生产性子公司。为重组上市,a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将与生产经营照相器材无关的子公司与一部分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剥离出a公司,同时减少a公司500万元人民币的实收资本,作为b公司投资的实收资本,a公司的原股权结构保持不变,b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与a公司相同。假设:a公司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具体剥离数据为:流动资产1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流动负债50万元;公司的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15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在履行完相关的减资程序后,a公司应作会计分录为:借:流动负债5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盈余公积15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贷:流动资产1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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