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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岗工人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下岗职工拿下岗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重庆城镇户口离职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职工销户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按表上要求填表————原缴存单位盖章 3.将盖章后的表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3个工作日) 4.如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划款到——原单位 5.直接到原缴存单位领款,或划款到你的账号 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3,下岗后如何才能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 出国、出境定居的; 6. 户口迁出本市区,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9.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10.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去公积金领个单子,然后去单位财务盖章,然后要你买房的合同,什么的,你去公积金那里,他会给你张说明,里面很详细,你自己看看就懂了

4,我是重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

领取公积金:用你的购房合同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就可以了。公积金的领取限额每个地方都有限,并且都是每一年限额领取,不能一次性领取
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样,如果按年算的话,有的地方一年可以领两次,有的地方只能领一次,有的地方一年只能领取一次,有的地方每个月都可以领取。不过每次都只能领取自己缴纳的那一部分,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就可以了,如果要全部提取的话的那就是辞工后去办理销户提取,带上身份证、公积金卡、转保证明,两种提取都必须到网上提前预约。具体操作流程你也可以到公积金网上看看。
要买房才能提! 1.盖有房交局备案章的合同原件一份 2.银行的借款合同原件一份 3.首付款的发票一份 4.单位所开具的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材料(这个要说一下,你们财务应该有相应的固定表格) 5.身份证 6.结婚证 辞职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转出手续,人保也是一样的,到时候去新单位上班后,可以接着交纳!

5,失业后公积金怎么领取

员工失业(包括辞职、辞退、开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般分两种情况:1、外地户籍的职工,可以在辞职时凭离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即时办理提取业务;2、本地户籍的职工,需要在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重新就业,才能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每个地方的相关规定不一样,不过一般情况下在你个人情况达到要求时都可以。比如郑州地区就有这样的规定:职工下岗失业满5年后,可办理有关手续支取住房公积金。具体为:市民须携带下岗证、未就业证明以及身份证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领取表格,再盖上原单位的公章和财务章,就可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了。另外,如果下岗不满5年,但是男性年龄达到55岁,女性年龄达到50岁,同样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除了不用出具未就业证明,其他手续与满5年的下岗职工相同。也不知道你在哪个地区,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一下,也可以上当地社保局银河注册送38元官网查询。

6,职工下岗失业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2、农村户籍或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的,可凭本人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下岗失业以下四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下岗失业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无重新就业的,可凭失业证、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2、农村户籍或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的,可凭本人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3、破产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连续两年未重新就业的,可凭失业证、企业破产文件、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凭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身份证、公积金存折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下岗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7,重庆市城市公积金在岗人员提取方法

在职职工提取: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非销户提取:受理地点: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公积金贴息贷款未还清前,不能以其他条件办理提取(销户性提取除外),职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实际还款额度。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注意: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2.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
离、退休人员可以凭离、退休证明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即办理销户提取。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为职工的离、退休证、身份证(有的地区还需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具体可咨询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办理前应准备好支取本人公积金存折,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相关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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