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刘海龙是我们庆阳镇原县人,而且还是我同事的同学,出去在外面装逼丢人现眼,最主要的是把小命玩没了,真是活该如此呀,我个人认为受害者不是他刘海龙,真正的受害者是白衣男,人家好好的过着正常而平淡的生活招你还是惹你了,本该平静的生活就是因为这个社会败类不断挑衅引起的,虽然杀死的是我的同乡,但是我同情的是白衣男,如果法官能判白衣男正当防卫我还是很支持的,个人认为不存在防卫过当。
1、亲吻老板娘的醉酒男被捅死,老板被判无期徒刑,谁更值得同情?
我个人觉得,当然是老板更值得同情。毕竟,醉酒男调戏老板娘在前,挑衅老板在后,还和老板发生撕扯,老板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反击,杀人的确是犯罪,但是毕竟是醉酒男主动挑事在先,只能说老板不够冷静,一时冲动把自己的人生也给毁了吧。但是话说出来,一般有点脾气的男人,遇到这事发生冲动行为的概率的确不低,人家都挑衅到你面前来了,如果一点行动都没有难免自尊心会过不去,
只是,他不应该动刀,选用这种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办法,导致最后一失足成千古恨。至于醉酒男,那就没有什么好值得同情了,既然知道自己酒品不好,就应该少喝酒,结果酒劲上来了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又欺负到别人头上,才会酿成这样的悲惨。可这能怪谁?这只能说明他对自己和家人的不负责,当一个借酒撒疯的遇到了一个有血性的,于是,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2、在昆山宝马男被捅死的事件中,如果是电瓶车主被砍死,事情会怎样发展?
谢邀!我们本地有一句俗语:人张了没好事,狗张了挨枣刺。昆山砍杀事件中,骑车男于某明,宝马车司机刘海龙因行车原因发生口角,后升级为砍杀,最后导致宝马车主刘海龙被伤害致死,假设当时刀没有掉落,刘海龙持刀杀死骑车的于某明,那么刘海龙起码涉嫌故意杀人、寻衅滋事(首先用车顶住于某明的电动车、其次下车殴打、再次反身到车上拿出砍刀反复砍于某明),在这个全国扫黑除恶的风口浪尖上,他这种满身刺青、开车上路都要在屁股下面坐一把砍刀的人、36岁生涯有18年都在犯罪和坐牢的人,我想定个“黑社会性质罪”应该能找到不少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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